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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胡某某虚构事实,冒充京东实体店工作人员,谎称通过其购买商品可以优惠,骗取他人的信任,以收到他人钱款后不予发货的方式,诈骗宋某2508元,诈骗张某1768元,诈骗王某4950元,共计9226元。
(二)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通过网络实施诈骗行为,致使宋某等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三)警示意义
冒充京东、淘宝等网购平台客服,以各种理由实施诈骗,是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之一,不少被害人轻信诈骗分子的谎言,在遭受财产损失后才发现被骗,为时已晚。在此,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应时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应从正规渠道、官方平台购买,对于假冒官方平台所谓的低价诱惑,一定要擦亮眼睛,不下载非官方APP,不在真伪不明的第三方平台购买商品,如有疑问,一律咨询正规官方APP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