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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刘某某利用配音和剪辑软件对网上公开信息进行篡改,编造热点社会事件虚假信息后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以此博人眼球、吸引粉丝,待账号粉丝量达到一定数量后,再以数千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出售。
刘某某通过“造谣引流”先后经营账号30个,恶意编造并发布虚假视频信息79个,累计播放量3153万次、点赞量137万次,吸引粉丝42万名,通过出售账号获利3.8万元。
目前,刘某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