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传销案

      法道惠民刑辩网(刑事辩护专业平台)小编整理发布:

      2006年以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所属澳门分公司以销售香薰油、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产品为幌子,实际以收取“入门费”、按层级发展人员和按“人头”返利方式,在广东等地招揽内地人员从事传销。2011年后,其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并以赴港短期旅游的方式,成批组织内地人员前往香港参加上述活动。内地参与人员以广东为中心逐步向他省扩散,涉及广东、湖南、湖北、江西、陕西、广西等省份数万人,大批参与群众因此遭受惨重损失。2013年以来,广东、湖南、湖北、广西等地公安机关相继对上述公司有关人员涉嫌传销犯罪问题立案侦查,涉案金额数亿元,其中部分案件已经法院判决。但由于法律制度差异等多种原因,亮碧思公司在境外仍然存在,仍不断蛊惑内地群众参与传销活动。2015年,广东中山、东莞等地又新发相关案件。
   目前,“亮碧思”传销组织仍在一些地方发展蔓延,对此,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对“亮碧思”传销组织要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参与传销害人害己,最终必将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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