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右法律网小编整理,共同犯罪形式是指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结合形式。共同犯罪形式多种多样,我国刑法理论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标准,将共同犯罪的形式分为如下几种:从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来划分,可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从共同故意形成的时间上来划分,可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从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划分,可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从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来划分,可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不同的共同犯罪形式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不同的社会危害程度。研究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助于区分各种共同犯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分清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针对不同情况,正确地运用刑罚,从而更有效地与共同犯罪作斗争。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虽然共同犯罪的概念没有太多字数,但是里面的要求却非常的多,那么我们来看下共同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首先在“两人”这个概念上就有专门的要求,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说两个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如张小明(17周岁)和李小刚(13周岁)一起从事盗窃行为,由于李小刚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故二人虽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但不可成立共同犯罪。再或满足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小张带着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的小王一起抢劫,由于小王不足刑事责任能力,二人也同样无法构成共同犯罪。
其次在主观上,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共同犯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实施犯罪,同时也要认识到共同犯罪人也在故意的参与犯罪。二是共同犯罪的人对犯罪发生的结果持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最终导致犯罪危害的结果发生。
再次在客观上犯罪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犯罪行为人可能存在着不同的分工或者参与犯罪的时间不同等等,但是他们的犯罪行为都是为了能够达到同一犯罪目的而进行的相互配合,紧密联系。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均与犯罪结果的产生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若共同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共同的故意,则无法构成共同犯罪,如行为人一个故意,一个过失或者二者均为过失都不属于共同犯罪。例如在监狱中,由于值班的狱警打瞌睡,导致罪犯从监狱中脱逃,虽然罪犯的脱逃行为在主观上属于罪犯故意犯罪,但是从狱警的主观来看,其并非故意放走罪犯,只能说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是一种玩忽职守,故二人无法成立共同犯罪。再如甲乙二人一起搬一块大石头从高处扔向低处,由于二人均没有看到低处有人,不小心将低处的人砸死。从主观来看,二人的不小心属于疏忽大意,均属于过失,则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给大家介绍完共同犯罪,大家是否对共同犯罪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在考试中共同犯罪也是多以案例的方式进行考察,在课下大家也要多进行相关试题的练习加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