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分饰三角骗钱骗色 “风水大仙”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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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有初中文化的被告人胡某,平时靠维修天然气壁挂炉养家糊口。2020年12月的一天,胡某在入户维修时结识了一刘姓大姐,胡某谎称刘大姐家院子里的几棵树风水不好,影响家庭运势,建议其把树刨掉,家中难事即可迎刃而解。刘大姐听后深以为然,觉得此人有些“道行”,便将胡某介绍给婚姻不顺的妹妹玲玲。

  为博得玲玲信任,胡某先故作坦诚,说玲玲面临的问题比较严重,自己看不了。再透露自己在九华山有个师父,愿意向玲玲引荐。随后,胡某将自己另一个昵称为“超越”的微信号推荐给被害人玲玲,变成了所谓九华山“风水大师”。

一命二运三风水

  胡某使用“超越”的微信号给玲玲观看面相,并占卜其生辰八字,故弄玄虚地说出了一些玲玲婚姻家庭和事业上遇到的不顺事情。胡某趁机表示,玲玲近期会有血光之灾,要想消灾解难,需要找一个八字吻合的“贵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吸收“阳气”,否则家人会发生意外。

  2020年12月20日,玲玲与胡某假扮的“贵人”相约在县城一处快捷酒店见面,并发生性关系。27日,胡某故技重施再次强奸了被害人玲玲。

  在此期间,胡某以“风水大师”的名义,要求玲玲除了长期与“贵人”保持关系外,还要与之合财做生意,并让玲玲出钱供奉佛像以保平安,先后共计诈骗其8万元。

  之后,玲玲发觉不对,向所谓“贵人”讨要做生意的钱,胡某推三阻四称钱已花完。被害人玲玲终于明白一切都是骗局,遂向青县公安局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两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8万元,已构成诈骗罪,遂以强奸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胡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沧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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