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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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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罪名
01.危害国家安全罪
(11个)
02.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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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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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金融诈骗罪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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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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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扰乱公共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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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妨害司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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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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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妨害文物管理罪
(10个)
18.危害公共卫生罪
(11个)
19.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5个)
2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2个)
21.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罪
(7个)
22.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个)
23.危害国防利益罪
(23个)
24.贪污贿赂罪
(13个)
25.军人违反职责罪
(30个)
热门罪名: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倒卖文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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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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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污染环境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目前共收录12个
容留他人吸毒罪
2021-01-28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九条规定罪名,但第九条规定是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刑法》只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再要求必须具有“容留”和“出售毒品”两种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2021-01-28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或者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用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021-01-28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021-01-28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只有生产、管理、运输、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
非法持有毒品罪
2021-01-28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只有生产、管理、运输、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2021-01-28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强迫他人吸毒罪
2021-01-28
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2021-01-28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021-01-28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详见《易制毒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走私制毒物品罪
2021-01-28
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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