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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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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罪名
01.危害国家安全罪
(11个)
02.危害公共安全罪
(47个)
03.走私罪
(10个)
04.金融诈骗罪
(8个)
05.危害税收征管罪
(14个)
06.扰乱市场秩序罪
(22个)
07.渎职罪
(37个)
08.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9个)
09.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7个)
10.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30个)
11.侵犯知识产权罪
(7个)
1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2个)
13.侵犯财产罪
(13个)
14.扰乱公共秩序罪
(30个)
15.妨害司法罪
(18个)
16.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7个)
17.妨害文物管理罪
(10个)
18.危害公共卫生罪
(11个)
19.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5个)
2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2个)
21.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罪
(7个)
22.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个)
23.危害国防利益罪
(23个)
24.贪污贿赂罪
(13个)
25.军人违反职责罪
(30个)
热门罪名: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倒卖文物罪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强迫交易罪
污染环境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目前共收录30个
持有、使用假币罪
2021-01-19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2021-01-20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变造货币罪
2021-01-19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货币罪
2021-01-19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2021-01-20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2021-01-20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违法运用资金罪
2021-01-20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行为。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2021-01-19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支付、汇兑、信贷、清算等金融活动的工具。因此,有价证券必须以财产权利为内容,并以一定的票面货币价值加以表示。国库券、存单、汇款单、支票、股票、债券等均属于有价证券。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是以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为基础,采用涂改、挖补等方式,改变真实有效证券的日期、面值的行为。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是仿造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的形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2021-01-19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2021-01-19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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