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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库
截止目前共收录
448
个罪名
01.危害国家安全罪
(11个)
02.危害公共安全罪
(47个)
03.走私罪
(10个)
04.金融诈骗罪
(8个)
05.危害税收征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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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扰乱市场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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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渎职罪
(37个)
08.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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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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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30个)
11.侵犯知识产权罪
(7个)
1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2个)
13.侵犯财产罪
(13个)
14.扰乱公共秩序罪
(30个)
15.妨害司法罪
(18个)
16.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7个)
17.妨害文物管理罪
(10个)
18.危害公共卫生罪
(11个)
19.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5个)
2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2个)
21.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罪
(7个)
22.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个)
23.危害国防利益罪
(23个)
24.贪污贿赂罪
(13个)
25.军人违反职责罪
(30个)
热门罪名: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倒卖文物罪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污染环境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强迫交易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共收录47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020-12-24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破坏电力设备罪
2020-12-24
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020-12-24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020-12-24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贪财图利、报复泄愤、嫁祸于人等。无论出自何种个人动机,均不影响定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2020-12-24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2020-12-24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 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丢失枪支不报罪
2020-12-24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
2020-12-24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2020-12-24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9条第2款),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2020-12-24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电力设备遭受损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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